问题 | 萧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萧山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可以申领《萧山居住证》; 2、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萧山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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