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体捐献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遗体器官捐献流程:一、登记者逝世后,由执行人通知相应的接受机构办理捐献手续。如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者,近亲属可以直接到接受机构办理登记和捐献手续。二、接到执行人的电话后,接受机构工作人员需告知执行人具体的接受事宜,告知执行人在第一时间持《死亡医学证明书》到公安部门办理《居民死亡殡葬证》。三、接受机构工作人员与执行人确认遗体接受的时间,确认是否举行告别仪式、是否需要保留骨灰及骨灰领取等相关事宜。四、接受机构接受遗体一般应在遗体捐献执行人办妥《居民死亡殡葬证》并电话通知接受机构后的12小时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捐献执行人需立即移交遗体的,接受机构应先接受遗体,并在《遗体(角膜)捐献交接单》(以下简称《交接单》)(附件4)备注栏内告知执行人补办《居民死亡殡葬证》等相关事宜,事后及时收取。五、遗体接受时,应以尊重传统、尊重逝者为原则,接受机构工作人员需身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携带相应的接受设备和登记者登记时提交的《登记表》,核实登记者和执行人的真实身份,并签署《交接单》,收取《居民死亡殡葬证》后进行遗体接受。六、接受机构接受角膜捐献的时间应不超过执行人电话通知后的6小时,接受角膜时,工作人员需身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携带登记者登记时提交的《登记表》,在核实登记者和执行人的真实身份,并收取《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后进行角膜(眼球)的摘取(特殊情况应注明死亡证的编号,事后需要补办相关证明),签署《交接单》。七、遗体捐献的同时捐献角膜用于临床移植的,应由接到电话的首家接受机构主动协调办理角膜(眼球)摘取和遗体接受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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