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前怎样办理遗体捐赠
释义
    法律分析: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权决定无偿捐献其器官、遗体,换言之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作出的无偿捐献其器官、遗体的决定是无效的,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所作出的无偿捐献其器官、遗体的决定才是有效的。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4 3: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