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部分当事人上诉,判决对未上诉的当事人生效吗?有法律依据吗??民事案件一审判决部分当事人上诉,判决对未上诉的当事人生效吗?有法律依据吗?1、民事诉讼不生效。一审上诉后,二审法院要对全案做出审查,全部内容都是不生效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2、刑事诉讼不生效。一审上诉后,二审法院要对全案做出审查,全部内容都是不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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