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离家出走三年,男方想离婚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立案后,法院会通知但是人参加诉讼,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女方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审理认定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女方不到庭参加诉讼也联系不上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并作出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