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国致函敦促谷歌提高隐私保护 |
释义 | 十国致函敦促谷-歌提高隐私保护 在二月份引进这项新服务时,谷-歌将现有的谷-歌信箱(Gmail)账户与其新服务Bzz融合在一起,从而将谷-歌信箱的联系人暴露给了其他的Bzz用户。考虑到到批评的声音,谷-歌已经对Bzz进行了一些改动。 但是,隐私监管员们认为绝不应该发生这种问题。 “(我们)越来越担忧的是,在谷-歌推出新的科技应用程序时,全球民众的隐私权常常被抛诸脑后。我们队谷-歌最近发布的谷-歌Bzz社交应用感到不安,因它暴露出谷-歌对基本隐私准则和法律的令人失望的漠视。”这封写给谷-歌首席执行官艾*克?史*斯(EricSchmidt)的信函中说。 上述信函也特别提到了之前有隐私争议的街景服务。隐私监管员们在信中要求谷-歌尽可能的少收集用户信息,告知用户其信息将如何被使用,确保隐私控制方便用户找到和使用,还有其他一些举措。 “尽管我们听说诸如谷-歌等公司会在隐私方面做表面文章,我们却并不总能在其推出新产品时看到这点。”加拿大私隐专员施*达(JenniferStoddart)在声明中说。 谷-歌表示,它努力地“将其收集的数据以及如何使用这些数据公开化,并且在我们的产品中设计有意义的控制。” “当然,我们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收到用户对Bzz的反馈后如此迅速地采取了行动。”一位发言人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说。 一、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区别 隐私的内容主要包括维护个人的私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自主决定等。在我国现今语境下,提到隐私,人们通常想到的是私生活的秘密,而隐私权也通常被认为是“私生活秘密权”。隐私权特别注重“隐”,其含义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其是指独处的生活状态或私人事务;另一方面,它是指私生活秘密不受他人的非法披露。与此相应,对隐私的侵害主要是非法的披露和骚扰。而个人信息权主要是指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包括个人对信息被收集、利用等的知情权,以及自己利用或者授权他人利用的决定权等内容#即便对于可以公开且必须公开的个人信息,个人应当也有一定的控制权。例如,权利人有权知晓在多大程度上公开、向谁公开该信息以及他人会基于何种目的利用信息等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陆法系学者将个人信息权称为“信息自决权”。即使一些个人信息与隐私之间存在交叉,但隐私权制度的重心在于防范个人秘密不被非法披露,而并不在于保护这种秘密的控制与利用,这显然并不属于个人信息自决的问题。与此相应,对个人信息权的侵害主要体现为未经许可而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主要表现为非法搜集、非法利用、非法存储、非法加工或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等行为形态。其中,大量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都表现为非法篡改、加工个人信息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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