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电话号码:010-80122106(日) 80122012(夜) 诉讼服务中心:010-80122139 立案庭:010-80122107 民意沟通邮箱:cpqfy_mygt@chinacourt.org 法庭电话: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南口法庭:010-80122415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回龙观法庭:010-80122435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沙河法庭:010-80122406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法庭:010-80122424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法庭:010-801224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法院监察工作,严肃人民法院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依照法律和本条例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第三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依照法律和本条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及人民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的干涉。风格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