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怀孕了无需特别处理,跟普通员工一样。在员工怀孕期间,除非员工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工资的。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以及怀孕职工可以享受产假,在产前可以休十五天。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