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引产假期的国家规定如下: 1、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 2、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 3、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 4、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5、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如果女性在怀孕三个月之前进行的引产手术,那么引产假就是十五天,如果引产手术是在三个月到四个月之间产假就是三十天。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引产有生育津贴吗? 引产有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7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