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范围:居民用水、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幼儿园(包括托儿所)、小学、中等教育(指小学毕业到大学专科教育以前阶段的教育)学校,以及高校学生公寓、宿舍、食堂、浴室等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范围:工业、商业用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用水;社会团体、部队(包括武警部队)、狱政(包括劳改、劳教)用水;特种行业用水除外。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执行范围: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洗衣店等用水。不同性质用户共用水表时,按最高水价类别收费,自来水与污水处理收费分类一致。对于经济较为困难的低保户、特困户,水务集团要继续协同市总工会、民政部门进行水费贴补。根据临发改价[2011]39号文件,对临海市区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市区供水价格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自2011年10月(用水、排水时间)起执行。 一、缴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3.27元/吨 2、非经营性:4.22元/吨 3、经营性:4.62元/吨 4、特种行业用水:6.22元/吨 5、重污染用水:5.57元/吨 二、缴费地点: 1、每月由银行批扣,批扣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三家 2、现金缴费的在人民路建设银行或者任何一家邮政储蓄银行 3、现已开通移动支付(微信和支付宝缴费),户号请查看收到水费信息中的7位数字或上班时间联系供水大厅热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十八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