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要谈环境教育 |
释义 | (一)环境保护的需要 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十分复杂,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依赖于对环境和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然而正是在人类开发利用环境和资源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种种环境损害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缺乏对环境的正确认识。“要消除对人类生存的威胁,只有通过每一个人的内心的革命性变革。”也就是说,欲使人们正确认识环境,解决各种环境问题,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使人的行为与环境相和谐则是必由之路 (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002年11月8日召开的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丰富创新了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并把这条发展道路概括为“文明发展道路”。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迸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根据这种发展观和发展道路方针的指引,我们党和人民努力实现的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然而,无论是文明发展道路的实现,还是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不论是可持续的协调发展或是人的素质(环境素质是个人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的提高,都有赖于环境教育的贯彻和开展。 (三)我国的现实国情的推动 在“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2]中,对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感受及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知识和环保行为;成人和少年环保意识的比较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得到的结论是: 我国公众对环境状况恶化的严峻形势缺乏充分认识,对我国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持盲目乐观态度,同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较低;公众的环境知识尚处于较低的层次,环境道德意识较弱,参与环保活动的总体水平较低。人们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有一定的认识,然而,只有当环境污染直接侵害到个人利益时,才会有较多的人愿意采取行动;调查结果显示,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水平明显高于成人。这个发现对我们很有启发意义。 (四)现实国情呼唤环境教育。 提起我国国情,人们会想起“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对国情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曾经使一代代的中国人引以为自豪和骄傲的肤浅水平上,我国存在三大严峻国情现状:一是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人地关系矛盾日益突出;二是人口形势严峻,环境压力增大;三是有限的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从现实国情出发,对国民、对学生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已是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能培养他们的忧患意识,使他们穷则思变,改变过去的错误作法,树立起正确的人口观、环境观和资源观。使我国的现代化进程稳定持续,早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 (五)保护环境,教育为本。 对学生从小就抓好环境教育,意义深远:一是面向未来,在解决当代环境问题时,避免下一代出现新的环境问题;二是通过对学生的教育,去影响和教育家长以至全社会;三是环境教育可以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他们热爱大自然的良好品质,是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教育法》 一、环境教育法立法必要性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尤其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30年经济的飞速发展实现了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同时也使得环境欠账积弊日深,累积的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显现出来,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压力在继续加大。同时,信息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剧,传媒格局和舆论机制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公民环境意识的提高使得环境保护成为国际国内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受到高度关注,舆论引导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教育的需要。环境教育工作缺乏法律保障,主要通过政府文件布置、依靠领导重视推动,存在“观念重于实践、政府行为重于民众行为、政策性重于自觉性、宣传性重于教育性、知识传授重于素质培养、课堂教学重于社会参与”等问题,导致环境教育“虚化”和“弱化”。因此,亟待通过立法,推动环境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一是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二是需要以法律保障环境教育纳入现行学校教育体系;三是需要以法律保障各类社会化环境教育工作依法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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