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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治和法制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简而言之,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
    拘役和刑拘有什么区别?
    关于拘役和刑拘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
    一、拘役和刑拘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刑拘的区别包括性质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等。
    、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3)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
    (4)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适用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3)司法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
    (4)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
    ()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司法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
    4、法律依据不同。
    ()拘役的依据是《刑法》。
    ()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
    (3)司法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
    (4)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什么情况下判拘役?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一般都会被判处拘役。
    此外,以下情形也有可能会判处拘役:
    ()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判处拘役的适用条件
    ()当拘役与有期徒刑共处一个法定刑幅度,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凡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且无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可作为最轻刑罚直接适用。也可对于罪该处以有期徒刑,但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罪犯,作为从轻处罚的刑种予以适用。
    ()当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同处于一个法定刑幅度,管制是该种罪法定最低刑时,拘役可直接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但判处管制又嫌轻,可以直接适用拘役。如果本应适用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但具有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拘役即可作为从重或从轻量刑结果适用。
    (3)当有期徒刑作为法定最低刑时,如果犯罪分子本应判处有期徒刑的最低限(6个月),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需要减轻处罚的,拘役可作为减轻量刑结果适用。
    相比较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言,拘役的刑罚是比较轻的,法院在判处刑事处罚的时候,需要遵守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与拘役等不同的是,刑事拘留并不属于刑事处罚,与逮捕等一样,刑事拘留也仅仅只是一种强制措施。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条和第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对具有刑诉讼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关于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
    一、缓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缓刑和拘役的区别在于性质是不同的。拘役是在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期限不超过一年,而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考察,假如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拘役也是一种刑罚,只不过是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处罚,也会留有案底的。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一种刑罚。
    缓刑是指判处了犯罪分子刑罚之后,暂不执行刑罚。
    、拘役是刑罚,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应该是不能准确的来比较,通常来说被判拘役的会轻一些。
    被判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3、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因此拘役和缓刑哪个罪轻还真没法比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因为涉嫌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之后,会移送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作出判刑,若是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那么将会对此判处拘役。被判处拘役之后是可以对此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条件。
    相关内容:非法拘禁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只要其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非法拘禁罪缓刑的相关内容。优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非法拘禁缓刑使用条件有哪些,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因此,确定犯罪人适用缓刑后是否会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首先必须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方面进行考察。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非法拘禁罪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家也要注意适用缓刑的不能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缓刑可以是在宣判的时候就适用,也可以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适用。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缓刑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关于缓刑和判刑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
    一、缓刑和判刑有什么区别
    判刑和缓刑的区别就是缓刑不需要到监狱服刑,有人身自由。判刑就是要 限制人身自由
    的刑罚,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或看守所里面服刑。缓刑的详细说法为暂缓量刑,主要指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
    ,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减刑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减刑与缓刑的区别有:
    、概念不同:
    缓刑,又称暂停执行刑罚、暂停量刑、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减刑是指适当减少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
    、适用范围不同:
    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主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限制条件不同:
    缓刑未发现遗漏或新罪的,缓刑考试期满后,原刑罚不予执行,并公开宣告。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刑期的;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3年;
    4、执行程序不同:
    缓刑由法院判决。执行机关应当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减刑;
    5、试验期:
    被判拘役的缓刑试验期为原期一年以上,但不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试验期为原刑期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减刑没有考验期;
    6、效果不同:
    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公开宣告。减刑按减刑后的刑期执行。
    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可以不用坐实刑,而对于判刑就是在牢里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两者不仅执行的场所不一样,对于适用的对象也是不同的,只要时间届满都是可以恢复自由身的;但只要法院判决了缓刑,对于犯罪分子千万不要再做违法的事情,不然也是会被关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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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得出的结论。
    因此,确定犯罪人适用缓刑后是否会再次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首先必须从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方面进行考察。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非法拘禁罪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同时大家也要注意适用缓刑的不能是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缓刑可以是在宣判的时候就适用,也可以是在服刑一段时间后适用。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缓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三、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
    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定;死缓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诈骗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
    关于诈骗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
    一、诈骗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
    诈骗和敲诈勒索的区别就是犯罪的行为手段不同。敲诈勒索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是否达到了立案标准,敲诈勒索行为是可以以行政处罚来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分,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存在诈骗行为还是存在敲诈勒索行为,都应当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的罪名来进行量刑,当然了这两种犯罪罪名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比如说构成要件以及量刑幅度上都是不同的。敲诈勒索主要是通过恐吓等相关方式获得他人财产。
    相关内容:敲诈勒索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敲诈勒索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敲诈勒索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也就是在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之后还不够,此时还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那么才有可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不然一般是按照普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虽然也是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但此时的处罚就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
    
     该内容由 王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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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