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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岸公司是做什么的,法律规定是
释义
    离岸公司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依据其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
    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离岸公司有哪些
    《离岸公司法》对此有最权威和系统的论述和界定:
    离岸公司为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并非所有在BVI(英属维尔京群岛)、CaymanIslands(开曼群岛)等离岸法域注册成立的公司就是离岸公司。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三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
    (二)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
    (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
    (七)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
    (八)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
    (九)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以前款第(一)、(二)、(三)、(四)项业务为主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全年主营业务占比或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原则上不应低于总业务或者总收入的50%。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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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