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以离 退休 人员常年居住地为认证地点,在各乡镇、街办居住的,请到各乡镇、街办劳动保障所进行认证,在城区居住的,请到社区居委会进行认证。 2、在外县市区居住的,请到居住地 社保 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认证,并向丰城市社保局寄回认证表。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