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特殊的机器设备再拆迁补偿中都是协商解决,一些高精密的机器,一旦拆除了就完全的破坏了其使用价值。我所在河南郑州代理的一个高新企业的案件,所有的机器设备都是从美国运来了,并且由企业主重新设计组装。一旦拆除没有相关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所以只能协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