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单位社保没有停,新单位社保没法交怎么办? |
释义 | 前单位社保没有停,新单位社保没法交的,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方式如下: 1.可以向社保局反应的。 2.回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前单位到社保办理你的减员手续,减了社保同时可以出具回工回执,拿到回执交予新单位问题就解决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保停缴手续的办理一般需要由原单位进行操作,是非正常离职则需先和原单位进行沟通,让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可以找社保经办部门出面调解。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原因:没有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你仍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社保个人信息显示你属于在职人员,因此在本地到任何单位就职都缴费不上。 如果换的工作单位还在本地区,一般来说,是不需要办理五险一金关系转移的,新的用人单位,会接着原来的账户为缴纳相关费用的,只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社保中断最好不要超过三个月,以免影响到的医保使用,3个月不缴费视为中断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下简称等待期)后,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