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权移交具体指哪三权? |
释义 | 地铁建设中的三权移交是指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的转移过程。在大联调通过后,建设单位的运营部门根据准备情况和接管计划陆续接管这三项权力,以完成开通试运营准备。 法律分析 三权移交,在地铁建设中指: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三权移交,在地铁建设中,工程项目联合调试(俗称:大联调)经建设单位确认通过,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的运营部门根据自身运营准备情况和运营接管计划,经过各专业全系统功能验证确认,陆续接管地铁系统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的过程,称“三权移交”。三权移交结束标志建设单位已做好开通试运营准备。 拓展延伸 三权移交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 三权移交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将某些权力从一个机构或个人转移到另一个机构或个人的过程。在法律上,三权通常指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三权移交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权力的合理分配和有效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条文和具体操作规范。这些规定和细则包括权力的行使程序、权限划分、监督机制、违法违规处理等内容。通过明确三权的边界和职责,以及规范权力的行使和转移,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转。 结语 三权移交是地铁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标志着建设单位已经做好开通试运营准备。在这个过程中,建设单位的运营部门根据自身准备情况和接管计划,陆续接管地铁系统的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通过三权移交,确保了地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交通服务。同时,三权移交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细则也保证了权力的合理分配和有效运行,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促进了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转。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