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必须及时报交警部门处理,并由交警部分依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 2、家属需要根据各个赔偿项目所需的证据及时收集,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票据等证据,以计算准确的赔偿金额; 3、通过交警部门与事故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 4、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据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以及相关法法律法规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