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房地产税征收范围称为房地产税税收范围,具体指征收房地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地产税征收对象房地产税征收对象是房地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在销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产品,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在销售前不征收房地产税,但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或租赁,租赁的商品应按规定征收房地产税。承担房地产税义务的公司和个人。房地产税由所有权所有者支付。产权归全国人民所有,由经营管理机构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公司和个人不租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免税公司和纳税公司的房地产,使用者必须代替缴纳房地产税 6、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制,实际使用者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有的房地产不征收房地产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二、《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