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的特点: 1、专有性。专有性又称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专有权; 2、区域性。专利权的地域特征是指一个国家依照自己的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国家法律管辖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约束力; 3、期限性。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一般从申请日起10-20年不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4、无形性。专利权是无形的,无形的是专利权本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