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应考虑结束婚姻关系 |
释义 | 离婚的五种情况:一方患病且无法治愈;非自愿结婚或欺骗他人;感情不和且分居满一年;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涉及犯罪或其他情形。离婚可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或在法院调解领取《民事调解书》来解除婚姻关系、处理财产和抚养权。 法律分析 婚姻有以下五点情况可以离婚。具体如下: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具体包括: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性无能且无法治愈;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具体包括: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具体包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4、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具体包括: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5、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在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同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处理抚养权问题。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婚姻的解除可以有多种情形。无论是因为疾病、非自愿结婚、感情不和、过错导致破裂,还是其他犯罪或情形,离婚的程序可以在民政局或法院进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的领取将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处理。婚姻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关系,当遇到不可调和的困难时,离婚成为一种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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