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到期债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到期债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但以外的第三方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该第三方。最高人民法院主张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如该债务期满,第三个人对这笔债务没有提出异议等。申请执行行为的前提以第三方没有对债务提出异议为前提,如有异议,不得强制执行第三方。不论异议是否成立,执行法院不应进行实质审查,应明确申请人提起代理权诉讼进行救济,不得强制执行。 一、对次债务人所提之异议是否应当进行立案审查 对次债务人提出的异议,应以不予审查为原则,以立案审查为例外。执行实务中还存在以下几种应当予以审查的例外情形: 一是被执行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但次债务人又提出异议称被执行人在其处不享有到期债权的,对此异议应当立案审查并予以驳回。 二是被执行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次债务人提出异议称该到期债权其已经履行完毕或者部分履行的,对此异议亦应当进行审查。 三是被执行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次债务人提出异议称双方互负债务,请求抵销的,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二、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吗 首先,债权人起诉还钱,并申请执行借款人的住房,但是房子又属于夫妻共同住房的,可以先确定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实践中,以下情形中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所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钱,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协议要求个人债务各自承担,也只对内具有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其次,如果夫妻一方借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起诉还钱,并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是否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要按以下处理: 1、一般不得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住房 并且,即使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住房,法院执行时也会保留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房屋,不能随意拍卖还款。 2、非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确定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义有其他住房,那么可以保障维持生活,因此可以被执行住房。 最后,法院确定要执行住房时,要经过审判确认后执行阶段才可以执行房产。不过,如果确定住房为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一人借钱被追款要执行房产时,可以及时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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