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释义
    法律分析: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的,物业合同中价格的设定要在以上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之内,后期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对于没有竣工或者未交付的房屋,物业费是建筑公司负责的,但是房屋一旦交付则由业主缴纳。所以交付后的空房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收取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4: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