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临时牌照可以办几次 |
释义 | 上海临牌可以办2次。每张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而临牌过期或者未悬挂临牌的,将依据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2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以下是临牌的相关内容: 1、临时车牌是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 2、临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 3、临时车牌通常有两张,摆放的位置会有区别,临时车牌摆放的位置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另外一张临时车牌则必须放在后挡风玻璃左下角,不可乱放。 一、办理临时牌照需要什么资料 1.车辆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交通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和复印件。 3.购车发票第一联原件和复印件。 4.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非本地车主需要车主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临时牌照能申请多少次 1、临时申请机动车行驶车号牌,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0天。临时牌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后还没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但是申请次数不可以超过三次。 2、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6条,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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