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中关于急辞都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劳动者可以立即离职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如果没有提前30天离职或用人单位没有违法情况,直接辞职会违法,需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后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 聘你产生的费用,你要承担。 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的解雇规定及相关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法,解雇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在劳动法中,对于解雇有一系列的规定和限制。首先,雇主必须有合理的解雇原因,如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等。其次,雇主在解雇前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特定情况下,雇主还需经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审理才能解雇员工。劳动法还规定了解雇的一些禁止性行为,如因员工性别、种族、宗教等非法因素而解雇是被禁止的。此外,劳动法也为被解雇的员工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护,如违法解雇可要求赔偿等。总之,劳动法中的解雇规定旨在保护雇员的权益,确保解雇行为合法、公正。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况,劳动者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离职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但若没有提前通知或用人单位没有违法情况,直接辞职会导致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损失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法对解雇也有一系列规定和限制,旨在保护雇员权益,确保解雇行为合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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