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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直接找大领导调动岗位吗
释义
    可以,但是职场大忌就是越级汇报。理论上,越级去找更高级领导谈话,是违规的。理论上,自己想换工作,可以通过正规流程递交申请,等待组织上的安排。如果想要调动一下工作,首先要找部门领导,如果不可行再去找能够操作这个事情的大领导。首先部门领导跟我们相处的时间长,如果你表现得还不错,他对你的印象也很好的情况下,你找他帮忙,如果他能帮到你的话他会帮你的。就像调动工作这件事情,毕竟部门领导是直接管我们的领导,有任何事情还是应该先向他汇报。
    职场上领导最讨厌员工做出越级的事情来,他们会觉得员工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所以说如果你想调动工作不论这个部门领导能不能帮你办成,你也一定要先问他,问过了以后他能帮到最好,如果帮不到你再去找能操作这个事情的大领导他也不会对你有什么意见的。如果你跟你的部门领导的关系一般,相处的也不是很融洽的话,那你想要调动工作就没有必要找他了,因为找他他也不会真心帮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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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5: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