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聘外企的人员该如何调入调出 |
释义 | 问:受聘外企的人员该如何调入调出? 答:原则上外企总公司尊重国内单位的用人权利。自原单位调出事宜均由个人设法办理。 对情况特殊需由外企总公司交涉的,总公司可通过仲裁解决。本人应提前向外企总公司人事部提交办理仲裁手续的书面申请,如符合有关规定,外企总公司可以为您办理仲裁手续。办理仲裁手续,本人应承担适当费用。 外企总公司在人员调动方面,一直采取开明态度,允许调动。但是为了保证外商办事处人员的稳定性,在不损害外国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规定新进入外企总公司的人员三年内如因个人原因调出,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三年以后则不做任何约束。 一、分公司签合同印章必须盖总公司的吗 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不盖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二、分公司能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是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是在权力范围之内,如果已经超过了代理权,可能这个时候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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