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被保险人患有脑中风后遗症,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损失。例如,可以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医生诊断书、住院证明等。此外,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于脑中风后遗症的理赔标准及证明材料,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足额地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不得无理拖延核定时限。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险公司审核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客观、公正,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无理要求增加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