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暴雨损失导致工程受损,责任归属何人? |
释义 |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以下原则分担工程价款:工程损害、第三方损失由发包人承担;人员伤亡由所在单位负责;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管理及保卫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法律分析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拓展延伸 暴雨引发的工程损失,如何确定责任归属? 在确定暴雨引发的工程损失责任归属时,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和调查。首先,我们需要考虑工程设计是否合理,是否考虑了抗洪排涝等因素。其次,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洪措施。另外,还需要考虑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此外,天气预警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也需要纳入考虑范围。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考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责任。通过综合分析以上因素,可以确定暴雨引发的工程损失责任归属。 结语 根据以上原则,针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责任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发包人需承担工程本身损害、第三方伤亡及财产损失、材料和设备损害等费用。发包人还需负责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以及工程清理和修复费用。而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在确定责任归属时,需综合考虑设计合理性、施工过程、材料质量、天气预警和应急预案执行等因素。各方责任的综合分析将有助于确定暴雨引发的工程损失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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