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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释义
    

法律主观:
    


    在进行 社保 转入时,需凭单位与转移职工本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 原件,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城镇自谋职业者凭本市市区 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到市劳动保障窗口开具接收证明。然后,带着开具的接收证明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 社会保险 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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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