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准备阶段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证据的收集、聘请律师及准备庭审。在打官司的准备阶段,当决定要打官司的时候,最好是寻求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在准备的阶段,如果聘请了律师的话,那么之后的工作主要就是配合律师去打官司。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的秩序。 一、交通事故被对方起诉 交通事故对方进行起诉的话,积极准备证据进行庭审即可。以下是需要注意的事项: 1、因为现在是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的律师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提出异议的,不管怎么样,核定损失是法院和保险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险公司和伤者在打。 2、是否出庭都没有关系,法院的判决他不服可以上诉,但一旦终审就有执行的义务。 3、二次治疗费用可以等实际发生了以后再打官司,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没有影响。 4、交强险额度内的费用全额承担,交强险以外的费用,按责任比例55的话,对方是非机动车赔偿比例就是6:4,赔偿责任由商业三责险全额承担,只要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保险都应当承担,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没有承担义务。 5、伤者会提出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证据,此阶段是伤者举证,保险公司如果认为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法院的职责就是核定这些举证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决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 二、被告开庭不请律师需要注意 开庭如果不聘请律师的话,就需要自己准备好证据清单;写清证据内容、目的以及准备好自己的观点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还需要清楚法律的流程,听从法官的安排,进行一系列的程序,不要盲目的处理,同时也要严格遵守开庭纪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