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团伙抢劫犯罪的处罚: 1、团伙实行抢劫犯罪的,应对各行为人依其在犯罪中起的作用分别处罚,一般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存在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 刑法 》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