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高速超速处理:超过规定时速但不足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九)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第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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