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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环保法实施后老企业没有环评怎么办?
释义
    新环保法实施后以前的老企业没有环评的,应当按照地方各省人民政府划定了一个时间节点,在节点以前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免于处罚直接做报告,节点以后的就必须罚款后再完善手续。
    已经存在的企业不能通过环评验收,通常会要求进行整顿,整改不合格会考虑予以关停。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一、申请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主要手续
    1、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可通过咨询公司获取帮助);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如果不知如何下载或者不了解自己产品应该所属的分类,请咨询当地质监局。河南省内的企业可以向我咨询。河南省质监局的申请书一般已经分好了申报单元,并且是EXCEL格式。
    10、根据《审查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1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12、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
    (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
    (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
    (8)产品标准。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企业标准备案一式三份
    (9)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14、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费用2200(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440元,但会大大增加申请通过的难度)
    15、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间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业)
    16、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17、封存样品,7日内由企业交付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因产品种类不同不尽相同,国家收费标准)
    18、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得收取费用。
    随着国家对于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相关的食品安全监察、检验措施越来越严格,对于生产产品不合格的企业惩治措施也越来越严格,这为国内的食品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让人们可以更放心的进食。QS食品安全认证流程的越来越繁琐,也是在提醒着食品生产厂商,要认真做安全的食品,为自己所做的食品负责。
    二、环境污染行为有哪些
    (一)环境污染行为表现的方式
    环境污染根据不同的类型,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按污染的性质可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以上列举的环境污染行为仅仅是环境污染的一部分,那么造成了环境污染,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值得大家来学习和深思。
    (二)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污染行为行为
    1、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2、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或者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3、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5、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6、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
    1、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2、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
    3、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
    4、在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内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5、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气体的;
    6、在人口密集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件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桔梗、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
    7、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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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4: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