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开车4小时休息20分钟扣多少分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 1、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 2、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 分。 二、对于疲劳驾驶的处罚为: 1、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9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连续驾驶载货汽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或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不扣分但是会罚款,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疲劳驾驶的认定: 通过调查,确认驾驶人有由于其他原因体力消耗过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车辆。 四、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对疲劳驾驶的时间规定为:“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