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子自愿发生关系也属于强奸。不管其自愿与否,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子发生性行为,都会构成强奸罪。这种情况属于奸淫幼女,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范围之内从重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