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基本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凡属重大问题,如重大问题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任何个人都无权自作主张。二是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内部,要明确规定各个领导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每个领导成员都要根据党委的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允许各行其是。. 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防止和克服个人专断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 在集体领导方面,凡是重大问题,都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