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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在农村房子可以买卖吗
释义
    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对买卖双方的主体是有限制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卖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一、农村房屋产权年限
    1、年限为70年。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类型的农村住房的农村住房产权的年限是70年。
    2、无明确的时间,可随时终止。农村住房产权还有另外一种情形,是属于小产权的类型。其中,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这样房子的产权没有明确时间,可随时终止。通常来说农村的房屋产权是长期有效的。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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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