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备料款的扣回方法应符合哪些规定 |
释义 |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性质,随着工程的逐步实施后,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充抵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抵扣方式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扣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按合同约定扣款。预付款的扣款方法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后在合同中予以确定,一般是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人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逐次扣回。国际工程中的扣款方法一般为: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至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回。 (二)起扣点计算法。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此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材料所占比重扣减工程价款,至工程竣工前全部扣清。 预付款为什么要扣回 工程预付款肯定是要扣回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施工企业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预付款还可以带有“动员费”的内容,以供组织人员、完成临时设施工程等准备工作之用;预付款相当于建设单位给施工企业的无息贷款。 关于预付款的扩展资料 当未完工程和未施工工程所需材料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未完工程需主材总值=未完工程价值×主要材料比重=预付备料款;未完工程价值=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比重;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施工合同总值-未完工程价值 预付款是要在工程竣工之前扣清的,一般是每进行一个工程结束就会按材料比重来进行结算价款,一点一点扣回预付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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