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期间,医疗机构每天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存放到暂存间,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医疗废物运输、处置单位到医疗机构收集、运输医疗废物,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医疗废物运离医疗机构后12小时内进行处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委托合规的第三方机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可视情况适当简化采购程序;对参与医疗机构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单位,提供相应的生产、安全防护物资保障并落实相关防疫补助政策。 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