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包括哪几种? (一)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 (二)契约式。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三)虚拟式。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 (四)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五)信托制。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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