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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是否公证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决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公证。协议的效力与是否经过公证无关(如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需公证即生效),主要看协议双方是否具备土地转让的资格、土地转让是否违背法律规定、是否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等方面来判断。法律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公证,只是增强合同的证据作用,不会增加合同效力等级。如双方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没必要办理合同公证。,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1)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4)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5)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6)转让期限;,(7)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8)违约责任;,(9)其他事项。,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首先,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否则走那种法定程序的都会占时间,这点对承包方和是十分不利的。,其次,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决绝纠纷。,再次,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最后,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可以直接至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公证作为一种司法制度,是个人自愿选择的。在土地买卖合同里也没有特殊规定,公证增加了其透明性、公正性,为未来纠纷的发生提供了解决方法。
    

法律客观:
    


    《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第一、三款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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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4: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