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将捡到的钱包送还,可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契约,以广告方式公开表示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完成广告指定行为后即成立合同。悬赏广告人有义务给付报酬,若拒不给付,可提起诉讼要求履行承诺。 法律分析 将捡到的钱包送回,有权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契约,是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完成广告指定行为后,合同即告成立。悬赏广告人对于送回钱包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当悬赏广告人拒不给付报酬时,送回钱包的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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