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发行主要应遵循哪些原则 |
释义 |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1、公开,就是要求对投资者充分披露募集股份的信息,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真实的、全面的情况,支持投资者在掌握投资信息的基础上选择投资机会和估量投资风险,作出投资决策。股份发行活动,应当是规范的,有透明度的,禁止虚假信息和欺诈蒙骗投资者的行为。 2、公平,这是股份发行的基本原则,要求参与股份发行的当事人在相同的条件下,地位是平等的,相同的投资者有相同的权利,相同的发行人在法律上负有相同的责任,不应当在相同的投资者之间有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发行人中享有法律中不允许的特殊权利。 3、公正,就是在股权发行中必须遵守统一制定的规则,当事人受到的法律保护是相同的,股份发行活动应当做到客观公正,依法办事,维护社会正义,保证有关公正原则的各项规范得以实施。 4、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这是指相同的股份在相同的条件下应当具有平等性。同一个公司,相同的股份,在享有的权利上是平等的,在股票上所体现的权利也应当是平等的,按持有股份的多少行使表决权,股利的分配也取决于持股的多少,不应当是相同的股份有不相同的权利和股利分配。 一、股份发行禁止条件主要有哪些 (一)禁止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又称知情证券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利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获利的行为。证券法将内幕交易列为禁止行为,是由于证券发行公司内部人员、证券市场内部人员和证券市场管理人员,有先于其他公众投资者得知发行公司内幕信息的便利。 诸如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公司分红、上市公司收购等内情,有偿增资或者无偿增资、资产重组计划、公司合并等信息,可以直接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趋势。当该类信息尚未公开时,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信息优势从事交易,必然较一般投资者有更多获利机会,而与其作对应交易的投资者则有受损的可能性。 掌握内幕信息者利用尚未公开的信息,与一般公众投资者进行交易,致投资者受损,则违背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制造虚假繁荣、虚假价格、诱导或者迫使其他投资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作出错误投资决定,使操纵者获利或减少损失的行为。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实质上是一种对不特定人的欺诈行为。操纵者利用非法手段,使投资者产生投资决策失误,并以此获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持证券交易公正合理地进行,必须严格禁止操纵市场行为。 (三)禁止传播虚假信息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传播谣言或者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证券交易信息主要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来进行传播,其影响面广,且往往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各种传播媒介在传播有关证券信息时,必须做到真实、客观,不得利用传播媒介误导投资者。 (四)禁止证券欺诈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禁止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股票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①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利。 ③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同时其认购的部分不应少于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④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的股本总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票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可酌情降低公司社会公从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 ⑤发起人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⑥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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