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销。但是必须获得受让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通知才能撤销;如果受让人不同意的,由于受让人可能已经产生了信赖利益,则债权人不能撤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