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内部稽核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