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人才落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工作要求:有来苏就业意愿即可; 2、档案要求:人事档案已转入苏州; 3、学历及年龄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具有全日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需要的资料: 1、国内学历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国内学位提交: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并填写学位证书编号; 3、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网站打印页面,填写认证书编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