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证和集体证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国有土地证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的证明。在我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2、集体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的证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哪些土地归国家所有 (1)城市市区即建成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除依集体所有权证或者享有集体所有权的事实被依法确认外,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后来在事实上转归国有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其他非农民经济组织的土地,按照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所有。 (4)建成区内或城市建成区边缘,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该组织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全部变为建设用地的,国家可以依法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用地者对该幅土地享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5)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应当依法将国有土地与原集体土地进行置换,迁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对置换后的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6)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有以下流程: 1、申请;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3、审核;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经审核过关,公布无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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