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带着自己的身份证。 2、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主要是提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没有单位交保险金、未与你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则由单位提交反驳证据,若其举证不能,则请求成立。 3、提前把相关的法律条款复印好,以便向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使用。 4、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你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 5、准备一份书面的陈述材料吧,防止庭上因为紧张而有所遗漏,另外,提交给仲裁庭,也会让仲裁庭系统地了解你的观点和仲裁请求的理由。 法律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为了保证仲裁庭裁决的顺利进行,在开庭前应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1.仲裁庭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仲裁时间、地点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入。 2.开庭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已到庭。 3.宣布仲裁庭纪律,并向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讲明遵守仲裁庭纪律的重要性,以保证仲裁庭的秩序。 4.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由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并依次核对当事人。 5.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和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