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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工程领域环保法律三大问题
释义
    建设工程领域环保法律三大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组织发表的一份报告说:“空气污染已成为全世界城市居民生活中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工业文明和城市发展,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把数十亿吨计的废气和废物排入环境之中,随着环境污染愈发严重,环保也成为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问题高发地。
    一、法律对建设工程防控扬尘污染有什么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2、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4、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
    5、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6、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7、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8、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堆放建筑物;
    9、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
    10、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11、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建设工程领域产生的污染种类繁多,其中包括噪声、废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光污染等等。2019年12月15日,长沙市因重污染橙色预警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让我们不得不重新重视环保问题,而对于建设工程领域来说,对大气最大的污染就是粉尘污染。
    二、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前要做什么?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3、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前,法律就已经开始规范建设工程的环保了。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大小,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一般由建设单位选取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编制符合法律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该就该报告书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最后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有什么要求?
    1、根据具体情况,配套建设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项目;
    2、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4、按要求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根据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需要配套建设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项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防治设施。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在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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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52:50